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优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含当日)起调整交银施罗德优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作相应
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
《交银施罗德优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原表述: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对应
资产后剩余部分的 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
对应资产后剩余部分, 则 E 取 0。
若为负数, ”
修改为: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对应
资产后剩余部分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所
对应资产后剩余部分, 则 E 取 0。
若为负数, ”
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
修改。
重要提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基金(FOF)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
(021)61055000 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